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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额高 : 单次超赔最高600万(含污损)
   保费低 : 单次最低1元起
   保障全 : 所有营业性货车均可保
保费:    ¥ 1.00 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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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购买须知
常见问题
1、适用条款:公路货物运输定额保险(B 款)大地财险(备-货运)〔2014〕主65号;公路货物运输保险附加 第三者责任保险大地财险(备-货运)〔2014〕附59号;《国内 货物运输保险 附加除污费用条款》。
2、可承保车辆:营运货车、自卸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危险品运输车、冷藏车等经营性货运车辆。
3、保额及保费:
(1)单次超额赔偿300万,1元起步,100公里以内,每增加100公里保费增加1元;
(2)单次超额赔偿600万(500万三者+100万污损),2元起步,100公里以内,每增加100公里保费增加1元。
4、免赔条件:
(1)主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若主险保险金额低于货物保险价值,保险人对货物损失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后再扣除免赔予以赔付。
(2)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300万/500万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万或被保险人从其他保单中获得的赔偿金额之和,两者以高者为准。
(3)发生保险事故时,违反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的,主险及附加险均另行加扣10%的绝对免赔率。除外货物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特别约定:
(1)承运车辆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车辆行驶证不齐全、驾驶人员无有效驾驶证发生事故、车辆主、挂车未均挂牌,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保单承保为单趟保险责任。
(3)主险保险标的发生以下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无外包装/裸装货物(包括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破碎、凹瘪、氧化、碰损、刮擦以及生锈损失;集装箱单独损失(即运输工具未发生碰撞、倾覆、火灾、爆炸),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主险除外标的:商品车、超高超大超长货物、原木、蔬菜、水果、禽、鱼、活动/植物、冷藏货物、钢琴、艺术品、金银珠宝、玉器、稀有/贵重金属、邮票、金融票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玻璃及玻璃制品、玻璃瓶装货物、瓷砖、陶瓷及陶瓷制品、大理石等易碎品、大件机器设备、精密仪器设备、二手货物、废旧物资。在保险期间内增加除外货物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发生保险事故,如经法院、仲裁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确定赔偿总金额的,保险人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总金额的数额作为实际损失金额予以认定,并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5)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提供GPS行驶线路轨迹图或其他相关佐证行驶轨迹的相关证据。
购买须知
1、投保资质:拥有“网络货运”资质的法人主体;
2、投保方式:系统对接,在线投保,电子保单;
3、投保信息:包括车辆出发地、目的地、车牌号、车架号、司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责任免除:
(1)车辆被利用从事违法活动;
(2)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3)无有效驾驶证;
(4)驾驶的运输工具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运输工具不符;
(5)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驾驶运输工具;
(6)在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运输工具的其他情况下驾驶;
(7)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8)其他免责条款详见协议。
Q:保险责任包含什么?
A: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保险货物的运输
过程中,因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Q:免赔额怎么算?
A:三者事故的免赔额为三者100万以及交强险的11.2万。简而言之,承保车辆需要投保
100万的商业三者险。
Q:保费缴纳方式是什么?
A:此产品为预缴费方式,需要提前预交保费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并出具承保凭证以及
保险发票。
Q:如何投保此款产品?
A:需跟与被保险人系统进行核心对接,完全实现在线投保,实时投保,系统电子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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