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标的:
标的一:普通货物方案(普货类;大宗类)
但以下货物属于特殊货物,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自动承保。如要投保,应于货物起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保险人单独办理投保手续,根据双方另行达成的保险条件,由保险人单独出具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否则保险人不予承保且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1.艺术品、工艺品、收藏品、拍卖品、纪念品、展品、陈列品;金银以及其他稀有或贵重金属及其制品;珠宝、首饰、手表;现金、有价证券;文件、档案、账册、图纸,及其他难以客观确定保险价值的货物;
2.红木类或其他贵重、稀有材质家具;单件商品价格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高档装饰品、高档家居用品;
3.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其他《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法规》(IATA DGR)、《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规定的1-5类危险品;
4.禽肉、水产类生鲜货物;禽蛋类货物;牲畜禽鱼类活动物,植物;
5.重大件货物(单件重量超过40吨或者单件长度超过12米、宽或高超过2.5米的货物);必须使用特种集装箱装载运输的货物;舱面货物;商品车、航空器、游艇;
6.精密仪器或设备(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视为精密仪器:运输过程中对该仪器或设备的平衡、稳定、防震、防尘、搬运倾斜角度、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并且单件仪器或设备价值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7.乐器。
大宗类包含以下货物:
1.农产品(包括粮食及其副产品、油料及其副产品、纺织用植物原料、饲用和绿肥作物等种植业产品,但不包括畜牧业产品和水产品);
2.钢材(包括型材、线材、板材、带材、卷材、废钢铁及同类货物);
3.煤炭及其制品;石油及其制品;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矿物性建筑材料;
4.化工原料及制品(危险品除外);
5.有色金属及其制品;
6.纸浆、纸制品、原木。
标的二:生鲜,冷藏、冷冻类,牲畜禽水产品及冷链食品方案
承保货物种类如下:
1.蔬菜、水果、鲜花、植物类;
2.牲畜禽水产品类、宠物类;
3.需冷藏、冷冻或指定温度恒温条件储存及运输的食品类
对于牲畜离鱼类货物运输,仅承保交通事故导致的直接货物损失,应激性死亡等其他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均不属于本保单责任
标的三:商品车方案(商品车包括摩托车,助力车,三轮车,电动车等)
(1)商品车新车:按厂商指导价;
(2)二手车:按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二手商品车车辆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折旧率*使用期限(按月计算),折旧率:每月6‰。
标的四:进出口方案(普货类;生鲜,冷藏、冷冻类)
2、保障范围:
基本险: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交通工具倾覆、碰撞、装卸货而造成的货物损失。
综合险: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交通工具倾覆、碰撞、装卸货、货物在车内的挤压碰撞、雨淋而造成的货物损失
3、承保费率: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标的一:0.005‰起
标的二:0.015‰起
标的三:0.018‰起
标的四:0.25‰起
4、承保区域:全国(港澳台、新疆、西藏除外)
5、适用条款:
(1)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综合险 (注册号:09IT2016000210013)
(2)附加公路货物运输保险附加盗窃、抢劫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15431622017051925781)
(3)华泰财险附加特定货物保险责任条款(注册号:09AD2022000210485)适用于:易碎品;煤炭矿石;生鲜果蔬;任何裸装货物、退运货、返修货及二手货物(非全新货物)
(4)华泰财险附加承运人要求保证条款(注册号:09AD2022000210487)
(5)华泰财险附加制裁限制与除外条款 LMA3100(注册号:09AD2022000210364)
6、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7、免赔额/率:
(1)每次事故免赔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火灾、爆炸、运输工具倾覆事故,每次事故免赔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
(2)投保人/被保险人使用“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承运普货的,在理算赔偿金额时,需在扣除上述第1条或第2条免赔之后,再加扣免赔RMB5000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3)承运车辆超载比例[(实际载重-核定载重)/ 核定载重]超过50%的,在理算赔偿金额时,需在扣除上述第1条免赔之后,再加扣免赔RMB5000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8、最高保额:
标的一:最高保额500万(单次运输保额500万元以上的保单转人工核保)
标的二:最高保额400万(单次运输保额400万元以上的保单转人工核保)
标的三:最高保额300万(单次运输保额300万元以上的保单转人工核保)
标的四:最高保额500万(单次运输保额500万元以上的保单转人工核保)
9、最低保费预存:RMB2万
10、每单最低保费:普货生鲜果蔬:5元;商品车:10元
11、投保流程:
本保单为预约保险年单,自签单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投保人在起运前通过五洲(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自营平台投保申报且符合本保险约定的运输,均自动承保,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承保条件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未在起运前通过五洲(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自营平台作投保申报的运输,本保险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本保单采取预存保费的形式出单,实际发生保费以投保人申报的货物运输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算(实际发生保费=投保人申报的保险金额 × 保险费率),每次投保申报的保费,在预存保费中扣减,当在本保单的保险期间内预存保费扣减完毕时,需续存保费后方可继续投保。本保单在以下情形之一时终止:1)保险期限结束。
12、被保险人:投保人或/及实际货主。
13、如若投保果蔬生鲜保险,本保险货物类型仅承保果蔬、牲畜禽鱼类货物。运输其他货物不属于保单承保范围,本保险无效,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注意事项:
本保险为事前投保,请您选择在起运前投保;如已经发生意外货损,再补发操作投保,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此产品为即时投保,您提交投保信息后将无法再进行相关信息的批改,包括出发地、目的地、以及车辆车牌号等会影响到实际承保内容的信息。
二、适用条款:
本产品由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以下简称“华泰财险”),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广东、陕西.四川、云南、辽宁、浙江、河北、湖南、湖北、安徽、山西、福建、山东、广西、河南、江西、深圳、青岛、大连、宁波、贵州、内蒙古、厦门、黑龙江、新疆、宁夏、吉林、甘肃设有分支机构。
适用条款为:
(1)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综合险 (注册号:09IT2016000210013)
(2) 附加公路货物运输保险附加盗窃、抢劫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15431622017051925781)
(3) 华泰财险附加特定货物保险责任条款(注册号:09AD2022000210485)适用于:易碎品;煤炭矿石;生鲜果蔬;任何裸装货物、退运货、返修货及二手货物(非全新货物)
(4) 华泰财险附加承运人要求保证条款(注册号:09AD2022000210487)
(5) 华泰财险附加制裁限制与除外条款 LMA3100(注册号:09AD2022000210364)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或军事行动;
(二)核事件或核爆炸;
(三)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自然损耗,以及货物包装不善;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五)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作为投保人,您应当了解、同意并确认上述条款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用粗体等方式显著提示的部分。
作为投保人,您应当确认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为他人投保本产品的,需在满足具有保险利益要求的基础上,告知被保险人知悉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购买本产品即表示您及被保险人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保险方案和投保须知的全部内容。
三、投保方式:起运前投保,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索赔事宜
1、一旦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积极施救,力争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在当地的检验代理人进行检验、理赔,并向保险人提供有关索赔单证。
2、在索赔时,需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索赔清单、提单正本等运输单据、发票正本、装箱单/磅码单正本、检验报告及反映货损货差程度的照片、与承运人交接记录、货损货差证明、如涉及第三方责任,还需提供向第三方索赔的函电。
3、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经保险人同意,保险人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如被保险人擅自放弃或减损此项权益(不论保险事故发生前或发生后),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对赔偿金作相应扣减。
五、 特别约定
(1) 本保险只限于货物起运前投保,起运后投保无效,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 对于裸装货物、二手货(非全新货物)、易碎品(包括地砖、瓷砖、石膏板、陶瓷制品、灯具、洁具、酒),仅承保火灾、爆炸或交通工具发生碰撞或倾覆所造成的损失;
(3) 承运车辆须为厢式车,或高栏车,或其它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但,因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或者其代理人未尽到合理的谨慎和注意(如绑扎不牢、遮盖物缺陷等)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4) 承运车辆必须符合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限宽门(桩)等各类道路设施的通行规定或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5) 承运人须具备合格的驾驶证、行驶证及营运证/许可证,否则本保险无效,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6) 承运车辆若超载比例[(实际载重-核定载重)/核定载重]超过50%,保险人将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7) 运输区域为中国境内(港澳台、新疆、西藏除外),否则,即使投保成功,保险人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8) 本保险合同用语定义如下:
① 暴雨:指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② 倾覆:指承运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翻倒,车体触地,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非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
③ 裸装货物:没有外包装及不是用箱、桶、袋、包等包装材料包装的货物,均视为裸装货物。
五、赔付能力
我公司偿付能力披露信息如下:https://www.ehuatai.com/solvency.html,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六、温馨提示
(1) 解约条款:
①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或届满时,投保人可随时向保险人以书面形式申请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费=预缴保费-实际发生保费-退保手续费;
② 退保手续费=(预缴保费-实际发生保费)*5%;
③ 保险人欲解除本保险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投保人,本保险合同于通知到达投保人之日起满30日之当日终止。
(2) 保单真伪验证、查询及其它问题,请登录华泰官方网站pc.ehuatai.com或致电华泰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6095509。如对本保险产品有任何咨询、报案或投诉问题,请拨打华泰保险客户服务热线:400609550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3)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及电子发票,将发送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电子保单及电子发票与纸质保单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不影响您的理赔服务及其它事项。
(4) 未尽事宜详见保险条款:条款内容可以通过保险人网站查询(pc.ehuatai.com)。若本特约与条款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特约为准。
(5) 本产品由华泰财险授权年五洲(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经纪”)向客户推荐,五洲经纪在获得投保人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Q:如何投保?
A:点击“立即投保”,根据提示,填写包括出发地、目的地、货值、车牌号、运单号等信息即可投保。
Q:何时投保?
A:起运前投保。
Q:承保注意事项?
A:发车时需锁定承保车辆车牌,中途不可换车;仅承保点对点运输,不保中转货。
Q:如何查询投保记录?
A:进入个人中心之后点击“投保记录”即可查询投保记录。
Q:足额投保?
A:投保货值即为整车预估货值,如果不足额投保,一旦发生货损,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比例赔付。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761号